小卡陰陽合同傳聞如何收場森林狼曾被罰掉未來
1995年NBA選秀狀元喬·史密斯,曾連續數年以底薪合同加盟明尼蘇達森林狼隊。表面上這是一次普通的簽約,背后卻隱藏著一場精心策劃的違規操作。聯盟隨后的調查揭開了真相——森林狼試圖通過“陰陽合同”規避工資帽限制、謀取不正當競爭優勢。然而,這場暗箱操作最終因經紀人團隊內部分裂而徹底曝光,球隊也因此遭受重創。
無獨有偶,近日快艇隊與萊昂納德也陷入了“陰陽合同”傳聞,聯盟正在進行調查,再度引發人們對NBA幕后交易的關注。而真正讓“陰陽合同”一詞銘刻于NBA歷史之中的,仍是二十多年前那起震驚聯盟的喬·史密斯事件。
今天,我們就重回這段往事,看它是如何發生,又如何永遠改變了一支球隊的命運。
狀元甘拿底薪?不尋常的簽約引發猜疑
1995年,來自馬里蘭大學的喬·史密斯被金州勇士以狀元簽選中。他沒有奧尼爾那樣的統治力,也不像艾弗森般天賦耀眼,但仍被看好成為可靠的全明星級球員。1996-97賽季,年僅21歲的他場均能貢獻18.7分和8.5個籃板,未來可謂一片光明。
在那個薪資規則尚不完善的年代,史密斯在生涯第二賽季就尋求提前續約。勇士送上4年8000萬美元的報價,卻遭到拒絕——他堅持要求平均年薪超過1200萬。談判破裂后,史密斯被交易至76人。
97-98賽季結束后,成為自由球員的他出人意料地選擇加盟森林狼,而且只簽下一年175萬美元的底薪。更令人不解的是,次年夏天他又續約一年,金額僅為235萬。一位拒絕8000萬合同的狀元,連續兩年接受底薪?這顯然超出了常理范疇。
經紀人決裂成為導火索 暗藏協議被揭露
盡管史密斯離開勇士后表現有所下滑,但如此低廉的簽約仍引發聯盟廣泛猜測:是否存在第二份合約?是否森林狼承諾未來補償?這類“陰陽合同”在90年代并不罕見,1993年開拓者就曾被疑與霍華德、杜德利有過類似操作,但皆因證據不足不了了之。
而森林狼這一次,運氣沒有站在他們這邊。
真相的敗露源于經紀人團隊的內斗。最初,埃里克·費雷舍與安迪·米勒共同代理史密斯業務。但在2000年,兩人決裂,米勒帶走了包括凱文·加內特和史密斯在內的大批客戶。憤怒的費雷舍選擇向聯盟舉報,并提交關鍵證據——米勒存檔的保密協議。
文件顯示,森林狼與史密斯約定連續三年簽下一年底薪,目的是獲取其“伯德條款”,之后無視工資帽與他續簽一份7年8600萬的大合同。他們離成功只差一步。
極具諷刺的是,當年球隊還利用低薪空間簽下昌西·比盧普斯,后者曾公開贊賞史密斯的“忠誠”:“那么多隊給他更高報價,他卻選擇這里——這讓我也想加入。”這番話在事件曝光后顯得無比荒唐。
NBA開出嚴厲罰單 未來數年因此改寫
聯盟迅速介入,并對森林狼做出重磅處罰。這不僅改變了球隊和史密斯的命運,也成為NBA史上對違規合同最嚴厲的懲戒之一。
史密斯此前所有合同被作廢,伯德權遭剝奪,他在2000年夏天成為完全自由身。森林狼則被罰款350萬美元,并被剝奪五年首輪選秀權(后減為三年)。球隊老板格倫·泰勒和副總裁凱文·麥克海爾也被禁止參與球隊事務一年。
麥克海爾事后坦言:“據我所知,聯盟有8-10支球隊都這么做,區別只是我們被抓住了。”但規則就是規則,罰單不會改變。
失去選秀權的森林狼難以補強,只能在自由市場上尋覓配角。盡管2004年他們一路殺入西決,與擁有“F4”的湖人鏖戰6場,但那已是加內特時代的唯一輝煌。很多人相信,若非“陰陽合同”事發,森林狼本可走得更遠。
史密斯則在2000年加盟活塞,一年后以6年3400萬回歸森林狼。但他再未兌現狀元期待,生涯輾轉13隊,成為NBA著名的流浪漢。
現如今,類似的故事再次走入公眾視野——萊昂納德和快艇之間的“陰陽合同”傳聞尚未有定論,仍需聯盟進一步調查。每當這樣的消息出現,總會讓人想起喬·史密斯和森林狼的那段往事:它始終在提醒著我們,規則的紅線,不容越過;而真相,往往隱藏在合同的背面。
(文/孔陽)